临床上强迫症的诊断与鉴别是什么?河南省郑州金水中医院心理科名医表示:强迫症临床诊断与鉴别诊断一般遵循两个标准,即ICD-10,DSM-3-R诊断标准和CCMD-2-R标准,强迫症的临床表现可以分分为强迫意向,强迫行为和强迫观念,在鉴别的过程中需要和神经分裂症,孤独症及秽语综合症相区别。在选择强迫症的治疗方法时,要根据症状的轻重而定。
(一)根据ICD-10,DSM-3-R诊断标准
参照ICD-10,DSM-3-R诊断本症主要是临床症状的诊断。患者的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依旧持续存在,并给他带来明显的苦恼,严重影响患者的学习、生活。
临床诊断一般困难不大,但有时需要与以下情况相鉴别:
1.神经分裂:强迫状态可能是神经分裂症早期阶段的主要表现形式,但其强迫观念的内容时常是荒谬不可理解的,渐渐伴随出现明显的退缩离群,情感淡漠的特点。随着病情的进一步发展,会出现思维联想障碍和妄想、幻觉,这些都比较容易鉴别。
2.孤独症:刻板重复的动作和意识行为是孤独症的常见病状,易与强迫症状混淆,但严重的交往障碍和多数患者存在语言功能障碍和智力发育障碍却恰恰是强迫症患者所不具备的。为此,仔细询问病史和注意观察其语言、行为特点,诊断的问题不大,但与高功能的孤独障碍和不典型孤独症的鉴别还要从发育史、病程、社交能力、语言运用水平等资料和检查来进一步鉴别。
3.抽动-秽语综合征:部分抽动-秽语综合征的患者存在不自主的、重复刻板的动作和行为或者仪式动作和行为,有的还出现强迫计数、重复语言而酷似强迫症,但抽动症极少同时具有强迫观念,并且他们都有抽动-秽语综合征的病史或同时存在抽动,鉴别一般不困难。
(二)根据CCMD-2-R的标准诊断
强迫症诊断标准:
1.符合心理疾病的诊断标准;
2. 以强迫症为主要临床相,表现为下述形式之一种或混合:
(1)以强迫思想郑州金水脑康中医院精神科主要诊治:失眠、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头晕头痛、强迫症、精神障碍、狂躁症、双相情感障碍、神经衰弱、恐惧症、神经官能症、神经症、癔症、心理障碍、头痛头晕等疾病。医院一直坚持采用中医、西医、现代化科技,对精神心理疾病患者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为主的临床相,包括强迫观念、强迫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性害怕丧失自空能力等;
(2)以强迫动作为主要临床相,表现为反复洗涤、反复核对检查、反复询问或其他反复的仪式化动作等。
3. 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抑郁症和神经分裂症等。
河南省郑州金水中医院心理科名医温馨提醒:强迫症给患者带来的痛苦主要是内心冲突,焦虑紧张以及一些生理上的疼痛反应等,在进行鉴别和诊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区分和因生理或抑郁症等引起的症状的区别。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有疑问,可咨询在线名医。